拥军优属的“代耕工票”(4)

来源:未知  作者:卢伯雄  时间:2017-04-08


          图3-1正面  图3-2背面图3代耕工票正背面
这是河间县人民政府采用单色印制的1954年使用“代耕工票/壹工”。虽然是单色印刷,但设计的构图很有艺术性特色,票面右侧是一农民手持农具在田土上耕作的图案,左侧为二支交叉的农作物图,中间标注“人力”二字,让人一看票面,就知道是纯手工的人力活。背面为使用的登记格式,共四栏,分别为:使用村名/烈军属姓名/代耕人姓名/使用日期并预印1954年  月   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图4
图4-2背面图4工票正背面
汉高乡拥军优属委员会1951年印发的工票/壹个工,为红色单面印刷,票面版式左右竖排,左边为象征工农兵相结合的圆形标志,下方有流水编号,系用自动号码机加盖。右边为说明,内容共五条,其中第3条:此票系工一个,工资以稻谷拾贰市斤,伙食包括在内,但扮禾工由军烈属供给伙食。背面加盖“长沙县第八区汉高乡人民政府”四方形红色印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图5图5优待烈军属代耕工票
     孝义县人民政府1950年适用的“优待烈军属代耕工票”,竖式单色单面印刷,面额为壹天工票,两边为那个年代不常见的口号,但也打下了该票在使用时的经典性烙印。从加盖的红色方章印迹上,是该县第三区发放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图6图6代耕工票
    平原省林县第三区1951年印发的“代耕工票”,面额伍个工和貮个工。
图7图7优属工票
    这张白石区努溪乡人民政府印发的“优属光荣/工票制度”,虽然无“代耕”二字,但有“优属光荣”明示了用途,面额为手工填式,天数“壹工”和稻谷“拾贰升”,并加盖骑缝章。
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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