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湖南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的管理,规范社会组织行为,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《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》 共23页: 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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