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湖南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团体、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(社会服务机构)。 共23页: 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下一页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湖南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团体、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(社会服务机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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